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大高速公路UPS更新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2】124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宣大高速公路UPS更新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宣大高速公路全长127公里(起止柱号为K142到K269),与京张高速、丹拉高速连接并与京化高速、张石高速交汇。全线共设有收费站6处:宣化站、深井站、化稍营站、东城、阳原站、冀晋主线站。设服务区3处:宣化服务区、化稍营服务区、阳原服务区。设无人值守站5处:分别在3个服务区的机房内、井儿沟机房内和宣化旧中心机房内。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12年9月10日开工,计划工期为35日历天,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4招标范围:
(1)UPS主机及电池组的购置、安装、调试。
主要包括:UPS主机、电池组及配套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提供2年免费维护。
(2)UPS的控制、编制专用软件并对原有UPS主机和电池组修复、统一监控等
主要包括:购置专用计算机安装于监控指挥大厅,开发新的专用UPS管理软件,在监控指挥中心大厅设置专用控制计算机能对本次安装的UPS实现监管、能实时显示各类指标指标、掌握运行情况,并将宣大路上原有的UPS统一集中到本次开发的软件上进行集中有效监管。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为1个标段:宣大高速公路UPS更新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国内运营高速公路三大系统综合机电工程类似业绩,且单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对未进入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7日至2012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有效的证明企业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原件及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图纸等技术资料)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8号石家庄皇冠维多利亚大酒店七楼1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170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邮政编码:075000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赵志军、魏伟 联 系 人:陈锁同
电 话:0313-5983508 电 话:0311-85288388
传 真:0313-5983503 传 真:0311-8528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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