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职称信息录入的通知
根据《冀职改办字[2017]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职称(专家)管理系统升级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信息补录工作完成后,将以系统中的职称信息为依据进行职称证书网上查询验证,并适时推行网上申报、评审和聘用工作,便于日后工作的开展和电子证书的查询,未录入信息的专业技术人才将无法在网上查询验证职称证书,并影响本人的职称晋升申报工作,未录入职称信息的人员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信息录入范围:
1、人事档案在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的人事代理人员(以下简称“代理人员”)的职称信息;
2、代理人员的现任职称如果由外省评审取得或企业内部评审取得的,不在本次信息录入范围之内。
此次信息录入人员分为三类:
第一类、2016年取得初中高级的职称信息录入人员
2016年在河北省人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我中心已将您的基本信息导入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http://zcgl.hebpta.com.cn/)”。
点击查看新版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操作指南.docx
1、请您登录个人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个人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2、录入完毕后需到省人才二楼大厅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 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③ 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 我处将对学历进行核实,故而后取得学历、学位未归档的信息录入人员请务必在申报前将相应的学籍材料归档
⑤ 系统中“留学经历、工作业绩(成果)、著作(论文、报告)”为选填项,如本人有填写需求,需提供填写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
①个人信息完善后,请务必完成“保存信息”和“提交审核”两个步骤。
②参加工作时间尽量与档案保持一致,职称取得时间为职称证上的授予时间。取得职称形式:初聘初级、初聘中级为正常评审
第二类、补录职称信息录入人员(2016年之前未录初中高级职称人员)
Ⅰ、所需材料:
(一) 现任职称是通过省人才上报各评委会并最终取得的(包括换证和认定)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我处将对学历进行核实,故而后取得学历、学位未归档的信息录入人员请务必在申报前将相应的学籍材料归档
5、 系统中“留学经历、工作业绩(成果)、著作(论文、报告)”为选填项,如本人有填写需求,需提供填写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 现任职称不是通过省人才上报评审材料并最终取得的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我处将对学历进行核实,故而后取得学历、学位未归档的信息录入人员请务必在申报前将相应的学籍材料归档 。
6、加骑缝章红头文件复印件(即现任职称审批通过文件)。
7、 系统中“留学经历、工作业绩(成果)、著作(论文、报告)”为选填项,如本人有填写需求,需提供填写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现任职称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统计、软考、卫生、翻译、通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4、我处将对学历进行核实,故而后取得学历、学位未归档的信息录入人员请务必在申报前将相应的学籍材料归档 。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成绩网上查询页或职称证书查询页,加盖现单位章。(如有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不提供此项)
7、系统中“留学经历、工作业绩(成果)、著作(论文、报告)”为选填项,如本人有填写需求,需提供填写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Ⅱ、携带上述材料到省人才登记基本信息;
Ⅲ、到省人才登记基本信息后次日,方可登录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http://zcgl.hebpta.com.cn/),录入本人详细职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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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省人才审核后,再次登录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表示职称信息录入成功;
Ⅴ、审核未通过的,按照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后再次提交后等待审核,直到审核通过。
第三类、已在省人才信息录入的人员,由于系统升级,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有新增项目,需在网上先完善个人信息,携带以下材料到二楼大厅审核:
1、原所交材料的所有原件;
2、网上有补充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时间安排
(一) 初级、中级、高级及考试类职称信息录入
1、现场登记基本信息
2017年3月31日之前为办理时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自行录入职称信息
交材料之日起一周内录入。
3、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及再次修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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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温馨提示:
1、由于本次信息录入工作时间短,需要信息录入的人员众多,所以请代理人员和各代理单位能积极配合,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及时录入个人信息,并关注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自己信息是否已通过审核,以免影响职称的后续评审及使用。
2、只有在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中您的信息标注“当前状态:审核通过”后,才表示本次信息录入成功。
3、首次登录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界面后,请立即修改个人密码,以免他人登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